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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

本同意書說明財團法人圓道文教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將如何處理本表單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。


一、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

  1. 本會為執行FLY小星星探索夏令營活動(據表單與業務內容填入)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
  2.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會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,您可以拒絕向本會提供個人資料。

  3. 本會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起 3 年內(依據各表單保存年限自行調整),利用地區為台灣地區。


二、個人資料之使用方式

  1. 本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依據本會「隱私權政策聲明」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  2. 請於申請時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。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損失相關權益。

  3. 本會因執行業務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 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帳戶資料、電話等(依據表單與業務需要,填入蒐集之個資欄位)。

  4.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會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

  5. 您可依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
    (1)請求查詢或閱覽。

    (2)製給複製本。

    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    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 利用。

    (5)請求刪求。但因本會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本會得拒絕之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,請參考本會「隱私權政策聲明」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會連繫。但因您行使上述權利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本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。

  6.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原先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本會會在使用前徵求您的同意, 您可以不同意,但可能影響您的權益。


三、個人資料之保護

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「隱私權政策聲明」之保護及規範。若本會得知有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或遭其他侵害者,本會將於查明後,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」相關之規定以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
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
  1. 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並簽署本同意書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 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。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讓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 同意本同意書;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
  2. 本會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會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會網頁(站)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。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。

  3.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,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,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,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。

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 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


六、本會個人資料保護申訴信箱:creative@baoyan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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